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2月23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次会议上
漯河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杜永召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适逢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又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高站位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质量与提升年”活动,统筹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43个集体、80名干警受到省、市级以上表彰。其中,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郾城区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临颍县人民检察院、源汇区人民检察院荣获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1名同志被评为“第二届河南省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3名同志分别荣获第一届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业务能手。
一、积极融入大局,以检察保障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我们紧紧围绕全面推进现代化漯河建设,坚决贯彻市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自觉在服务大局中担当作为。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把严惩犯罪、维护稳定作为服务大局的有力抓手,依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239人、起诉2887人。对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起诉88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办案原则,批捕涉黑恶犯罪8人、起诉94人,移送“保护伞”线索104条。圆满完成“9.18”确山县王伟、段宪岗等9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的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办案中,共追诉黑社会组织成员漏犯9人,追诉涉黑被告单位1个,审查认定违法犯罪事实188起,涉及罪名38个,移送保护伞线索100条,促成83名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当庭认罪认罚,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突出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金融犯罪,起诉800人,同比增加153.2%;积极推进“断卡”行动,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帮信”等犯罪,批捕254人,起诉469人,护好群众“钱袋子”,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的信访维稳工作,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连续21年保持无涉检赴省进京访。
我们紧扣民心这个最大政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自觉在保障人民权益中担当作为。
深入推进检务工作站建设。司法案件绝大多数发生在群众身边,件件连着民心。我们依托基层人大代表联络机构,创新设立24个检务工作站,各站明确站长及联络员,切实发挥法治宣传、公益诉讼线索发现、矛盾化解、意见收集、帮扶联络等职能,打造群众身边的“检察院”,被市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选为改革典型事例。一年来,检务工作站共受理各类线索近70件,围绕预防电信诈骗、检察职能等内容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80余次。依法监督解决一非法炼铅窝点污染69亩土地一案,联合公安部门现场查获固体危险废物、成品铅锭35吨;监督解决多个乡镇现制现售饮水机隐患,守护群众饮水安全;针对城市主干道建设围挡影响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排查整改围挡120处,还路于民;为帮扶村牵线搭桥签订劳务服务协议,助力发展村集体经济;通过支持起诉,帮助9名“宝妈”成功讨薪维权,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用心办理群众信访。民有所呼,检有所应。坚持实施“一把手”工程,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两级院领导带头办信238件。坚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进一步强化“办信就是办案、办信更是办民生”的理念,对群众来信及时回复、用心办理。去年新收群众信访413件,已办结390件,办结率94.4%。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对24件信访积案全部集中化解,化解息诉率在全省居于先进位次。
倾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我们坚持没完没了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对性侵、虐待未成年人等犯罪“零容忍”,批捕60人,起诉94人。办理的付某故意杀害未成年人一案,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被告人付某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我们最大限度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率居全省第三。设立未成年人成长教育基地,帮助12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网络诈骗案,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轻微、即将参加高考等情况,对其作出不批捕决定,保证其顺利参加高考。我们坚持对未成年被害人实施“最大限度保护”,充分利用“一站式”办案场所,促进询问、证据提取一次完成,尽力防止“二次伤害”,10名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在中心接受询问及心理疏导。我们坚持“走出去、请进来”,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为契机,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做实检察长、检察官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两级院检察长率先垂范,以头雁领航带动群雁齐飞,54名法治副校长共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51场次,受众2.3万余人,以检察蓝为孩子撑起一片法治晴空。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展厅共接待10000余名社会各界参观人员,先后获评“全省优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省家风家教示范基地”“漯河市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基地”荣誉称号。
三、全面推进“四大检察”,以检察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深入贯彻落实“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要求,自觉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担当作为。
刑事检察努力做优。认真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督促公安机关依法立案13件,监督撤案22件,纠正漏捕66人、纠正漏诉117人,纠正漏捕漏诉率位居全省第2。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8件,刑事抗诉采纳率为80%,位居全省第三。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办理适用认罪认罚案件1705件,促使2835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同比上升19.8%,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做到半月一通报、每月一总结,时刻上紧发条、拧紧螺丝。2021年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10,优于全省平均值,“件”同比下降一倍多,压减了1090个办案环节,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刑事执行监督纠正社区矫正不当96人,同比增加167%,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90件,同比上升60.7%。
民事检察更为精准。努力办好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通过抗诉促进统一司法标准,推动解决同类问题;个案问题更多以检察建议促进纠正。共受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45件,审结141件,审结率97.2%,监督率及提出监督意见采纳率分别位居全省第五、全省第二。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提请抗诉11件,其中2件入选省检察院十大生效裁判监督优秀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7件,法院采纳率100%。对民事审判中违法送达、违法采取保全措施、适用程序错误等提出检察建议21件,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数61件,法院采纳率均为100%。办理的某公司等民事执行监督类案检察建议、赵某骗取房屋过户虚假诉讼监督案,分别被省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荐为“民事执行监督优秀类案检察建议”、“民事依职权监督典型案例”。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公正司法、助推依法行政作用,认真做好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专项活动,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全年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行政审判程序、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3件,提出检察建议51件,被采纳率100%。办理的王某与某县民政局、第三人马某撤销婚姻登记纠纷监督一案,被《检察日报》头版以《“重婚罪”原来是“拉郎配”》为题刊发报道。
公益诉讼积极拓展。牢牢把握“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工作定位,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6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43份,同比上升14.08%,更多问题诉前即获解决。办理的我市某行政部门怠于履职一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60多万。创新建立公益诉讼快检实验室,对流经全市16条河流水质进行定点采样检测,建立全市市域河湖水质数据库,为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特别是“河长+检察长”工作提供科技支撑,该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共有47起案件申请利用快检实验室进行数据检测。
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按照“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效果好”标准,开展“百日攻坚”行动,依法直接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3件4人,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某县公安局干警段某、魏某立案侦查。协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检互相配合。共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20件20人,起诉30人,不起诉2人,追诉漏罪1起。
四、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以检察建设确保依法履职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从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提素能、强保障,自觉以更强本领担当作为。
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也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这一定位,自觉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作为重中之重,共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46次,在持续学习中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先后就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优化县区检察院班子结构、“9.18”案件办理情况等重要工作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自觉在党的领导下履行职责。
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选树全市检察系统“十大杰出检察官”,举行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让榜样引领政治强、业务精。立足检察职能,办理便民利民事项365件。帮助结案5年多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当事人解决了征信难题。驻村帮扶助力乡村振兴,积极为帮扶村进行基础建设及环境美化,被检察日报以《村民的难题要帮到点子上》为题刊发。
持之以恒提升素能。开展“质量与提升年”活动,要求两级院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提升”不折不扣落实到位。院领导带头办案,入额院领导办案比例全省第一。率先完成县区院班子交流和年轻化,经调整,五个县区检察院班子成员的平均年龄下降到44岁,年龄在40岁以下的占班子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一批35岁左右、专业能力强、培养潜力大的年轻检察官走进领导班子,班子年轻化成效凸显。连续四年开展检察官办案质效展示活动,在全市检察机关营造比学赶超的办案氛围。
不断提高检务保障能力。在市委市政府关怀、支持下,历时4年,建成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置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展厅、公益诉讼指挥中心暨鉴定中心、侦查办案中心,为全面规范办案、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高质量发展奠定硬件基础。推动智慧检务建设,建立司法办案中检察技术协作配合机制,受理技术性证据审查等案件45件,运用“三远一网”平台远程提审、庭审530人,远程送达151件,有效解决疫情造成的办案困难。
持续加强从严治检。按照党中央部署,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自我革命精神全面正风肃纪,有效清除害群之马,有力整治顽瘴痼疾。精准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处理处分5人,查摆“六大顽瘴痼疾”各类问题94个,建章立制49项,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经过教育整顿,进一步激发了全市检察干警忠诚履职、争先创优的队伍活力,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持续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确保办案质量不出问题。抓住落实“三个规定”不放,要求“逢问必录”,不让“零报告”架空好规定,筑牢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制度“堤坝”,全年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案件等事项146件,是2020年的1.8倍。在强化内部执纪问责同时,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坚决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凝聚从严治检合力。
各位代表,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2021年,共邀请60余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系列活动,《人大代表受邀参观未检法治展厅》被《检察日报》头版刊发。先后就基层院干部交流、全省检察长会议贯彻落实意见、检务工作站、“9.18”涉黑案件办理等形成专题报告,积极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市政协通报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系统梳理代表委员在开门搞教育整顿、视察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时提出的加大检察宣传、转变监督理念、加强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等意见建议,落实在日常工作。持续深化检务公开。我们坚持把检察权晒在阳光下,以“阳光漯河”建设为抓手,常态化公开重要案件信息、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5140件,增加司法办案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真诚尊重、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智慧检察优势,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为律师提供网上申请预约、电子卷宗刻录等便捷服务,接待律师、安排阅卷750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聘用78名人大代表等组成听证专家库,开展检察公开听证161件,实现“四大检察”全覆盖。对一起校园饭菜质量问题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公开听证,被省检察院选为典型案例。我们持续强化检察宣传,以检察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为依托,在省市级以上报刊、网络媒体发布检察工作信息800余篇,持续提升检察工作影响力。
各位代表,2021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一年来,我们站位大局,坚持以党史学习教育促进政治理论、服务发展、为民实践成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忠诚履职、能动司法,以检察工作高质量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年来,我们奋勇争先,开展“质量与提升年”活动,扎实做好班子队伍建设、检察业务提升、检察能力建设,推动检察工作整体稳步向前。一年来,我们刀刃向内,全力推动教育整顿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真正做到不做表面文章、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理念还需更新、转变。一些检察人员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司法问题,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不足。二是法律监督职责履行不够到位。不敢、不善、不规范监督时有发生,相关制度机制不够完善,县区院民事、行政检察仍较薄弱,距离“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三是检察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拴心留人机制有待加强,案多人少的矛盾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个别检察人员司法不规范问题还时有发生。问题倒逼担当,我们将下大气力破难题、补短板。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细化落实党中央《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为契机,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争先进、创一流”为目标,树牢问题导向、强化危机意识、担起赶超责任,提效率、提质量、提效果,强能力、强作风、强基层,努力推动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先进,助推河南检察工作从“案件大省”向“办案强省”迈进,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为现代化漯河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一、以筑牢政治忠诚为统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检察工作“凡事讲政治”,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以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用力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惩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惩治网络犯罪,以“如我在诉”的境界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
二、以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为中心,全力确保检察履职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聚焦我市“十四五”时期“两个上台阶、四个走前列、两个大提升”的奋斗目标,紧紧围绕“八个坚定不移、八个高质量”战略举措,竭力为漯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奉献优质的公共服务和检察产品。持续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对企业家的保护力度,慎办涉案企业犯罪案件。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服务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对涉及企业科技研发经费案件要层报省检察院审批。重点围绕食品安全、河湖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生产生活安全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立足检察职能,做实涉农检察及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努力做到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在哪里,检察机关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三、以深入落实党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为契机,不断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对照党中央《意见》和省委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逐项落实。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与时俱进更新司法检察理念、大力提升法律监督工作水平。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提升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质效;促进健全虚假诉讼防范、发现和惩治机制;认真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用好检察公开听证,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政通;坚持提质效、拓领域,创新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机制。努力实现刑事检察提质增效,民事检察优势再造,行政检察再创新高,公益诉讼检察典型引领。
四、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铁军。认真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大提升”活动,落实作风建设“十个关键词”,统一思想、提升能力、提振作风。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深化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一体推进,努力实现无干警违法违纪、无安全事故发生、无涉检负面检察舆情的“三无”目标。
各位代表,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历经风雨,不忘来时路。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落实本次会议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砥砺初心、忠诚履职,为全面推进现代化漯河建设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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