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5月1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连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64个集体、115名干警受到省、市级以上表彰。其中,市人民检察院在全省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调查中位居检察系统市级院第五名、在我市“创文”工作中被市委评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郾城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临颍县人民检察院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年度综合考评先进基层检察院”;召陵区人民检察院“检爱护未队普法宣传”志愿服务项目在全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中荣获金奖;1名同志被评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名同志被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一、忠诚履职,倾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积极助推依法抗疫。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用检察担当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在落实人员管控措施,切实做好自身防控同时,深入企业、中小学校开展走访活动43次、法治宣讲66场次,积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学校复学复课。创作的“检察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法制快板,被省人民检察院及我市媒体转发,充分凝聚抗疫正能量。我们充分发挥智慧检察优势,运用“三远一网”等检务系统推动线上办案,从严从快办理疫情期间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器械等违法犯罪案件18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人民期待为导向,依法保障疫情防控秩序平稳有序。
扎实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我们牢固树立“企业为王、精准服务、效果至上”理念,把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作为服务大局的重中之重,对全市检察机关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出台《进一步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编发《漯河市检察机关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倾心倾力做实检察环节相关工作。我们着眼助力应对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组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听取企业家所盼所想,当面答疑解惑、消除焦虑,受到企业家一致好评。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民营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的司法理念,依法对5名民营企业负责人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办理的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设厂房一案,企业负责人张某认罪认罚并积极恢复被占耕地,我们依法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避免“抓了一个老板,垮了一个企业”,以一个案件稳一片人心,让企业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我们把严惩犯罪、维护稳定作为服务发展的有力抓手,充分发挥捕诉一体机制优势,依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00人、起诉2509人。特别是针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毒品犯罪、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坚决从严打击、从严惩处,共依法批捕38人、起诉83人,持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办理的周某、余某贩卖毒品案,两名被告人一审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无期徒刑,有力震慑了犯罪。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们始终坚持靠前站位,本着对法律、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审查关、法律适用关,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质量开展,共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26件,批捕304人、起诉328人,及时移送“保护伞”线索250条,有力打击了犯罪、弘扬了正气,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增强。严格落实“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要求,依法追加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35人、追加起诉69人;对不构成涉黑涉恶犯罪的13件案件依法改变定性,以普通犯罪提起公诉;对不构成犯罪的18名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审查起诉的“8.01”李昊烨、李磊等66人、“1.26”马明君等4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分别被省扫黑办评为“全省扫黑除恶精品案件”。“9.18”驻马店市确山县王伟、段宪岗涉黑案件,我们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目前已向法院提起公诉。
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治理。我们结合检察办案,深入剖析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先后针对我市金融犯罪情况、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开展调研,提出对策建议,形成专题报告向市委汇报,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针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金融安全等领域存在的监管漏洞,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79件,督促解决问题344个,促进堵漏建制,推进行业治理,为我市“四城同建”助力添彩。针对久禁不绝的扬尘污染问题,我们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取缔“散乱污”砂石料厂16家、整改9家,促进修复土地30余亩,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将心比心,坚决站稳以人民为中心根本立场
始终把解决群众诉求放在心上。我们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把解决群众合法诉求、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司法为民的着力点,与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试点开展“依托基层人大代表联络机构设立检务工作站”工作,打造检察机关服务人民群众的“前沿岗哨”。目前已在全市13个人大代表联络机构设立检务工作站,共帮助群众解决涉法涉诉问题42件,化解矛盾纠纷27件,把“听民情、解民忧、纾民困”做到群众家门口。依法提请省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汪某某房产执行异议纠纷申请监督一案,省高级法院直接改判,当事人对检察机关的工作给予充分认可并赠送锦旗致谢。
以司法救助传递司法温度。我们积极推进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做到应救尽救,把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16名案件当事人及时纳入司法救助范围,发放救助资金31.42万元,用司法关爱搭起检察机关联系困难群众的“暖心桥”,让司法温暖惠及最需要的群众。
做实做优“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我们牢固树立“办信就是办案、办信更是办民生”的理念,通过办好“小信封”保障“大民生”、推进“大治理”。把群众来信当“家书”,全面落实领导带头办信、带头接访制度,对收到的324封群众来信,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222件,已办结答复189件,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102件已全部移交相关部门办理,真正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作为我们的大事,办准办好。目前,全市检察机关信访积案已全部办结、息诉罢访,市人民检察院连续20年保持无涉检赴省进京访。
持续强化未成人司法保护。我们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呵护未成年健康成长作为一项“良心活”,没完没了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批捕59人、起诉111人。办理的杨某系列强奸幼女案,经我们审查,在原有7起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又成功追加起诉犯罪事实7起,被告人杨某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减刑。我们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理念,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22人,同时建立帮教、矫正机制,最大限度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努力不让一个孩子“掉队”。办理的未成年人唐某涉嫌敲诈勒索一案,我们创新帮教机制,远赴山西对其开展异地帮教,与当地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共同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我们坚持对未成年被害人实施“最大限度保护”,在全市建立未成年人询问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一站式”办案场所5个,精细精准、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我们以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展厅为依托,为学生上好“第一堂法治课”“疫情防护课”,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展厅制作成四个专题线上课堂,在检察、教育、司法、团委、妇联等单位官网、官微同步发布,让广大学生在线就可接受法治教育,社会反响强烈。省教育厅、省妇联等部门先后组织人员到展厅参观,给予充分肯定。展厅开展以来,已现场接待市内外参观人员4000余人次,法治展厅的影响力、辐射面逐步扩大,受到学生、老师、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和好评。
三、顺应期待,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决守牢冤假错案底线。我们认真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共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5件、监督撤案23件,纠正漏捕37人、纠正漏诉136人。切实转变司法理念,落实“少捕慎诉慎押”要求,在严格程序基础上,依法不批捕356人、不起诉287人,既坚决打击犯罪,又充分保障人权。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共办理适用认罪认罚案件1670件,促使2367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
依法履行民事检察职责。我们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共受理申请监督案件148件,办结179件。注重精准监督,提请省人民检察院抗诉20件;提出抗诉2件,法院改判2件。对审查认为正确的民事裁判,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121件,同步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51件,被采纳49件,被采纳率96.1%。办理的我市新兴建筑安装公司民事执行监督一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及时对公司财产作出解封裁定,仅用3天就帮助企业解决了难题、摆脱了困境,相关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刊发报道。
积极促进依法行政。我们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公正司法、助推依法行政作用,认真做好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专项活动,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全年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行政审判程序、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1件,提出检察建议52件,被采纳51件,被采纳率98.1%。办理的漯河罗阿婆食品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一案,被《检察日报》头版以“移出失信名单,生意顺畅多了”为题进行刊发报道。
持续强化公益保护力度。我们牢牢把握“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工作定位,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围绕食品药品安全、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3件。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活动,依托“河长+检察长”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凝聚工作合力,共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130余亩、恢复被污染水源地3处、清理生活垃圾和固体废弃物249吨,为服务民生、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针对临颍五里河河水污染、沿岸违章建筑等问题,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推进沿河治理,仅用2个月时间,河水水质改善、河岸园林美化、绿地复植,昔日“臭水沟”变成今日“清水河”。在疫情防控期间,我们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医疗垃圾、医疗废水、废弃口罩处理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促进规范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我们不断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共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涉嫌职务犯罪案件20件21人、起诉15人,切实履行好检察环节反腐败工作重大政治责任。按照“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效果好”标准,认真履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权,依法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犯罪3件5人,促进司法公正。在办理高某某等人滥用职权案件中,依法对高某某在2019年6月涉嫌醉驾致两死一重伤肇事逃逸一案予以严惩,有力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社会反响强烈。
扎实开展公开听证。我们把办好群众身边每一起“小案”作为“天大的事”,以矛盾纠纷化解为落脚点,扎实推进案件公开听证工作,以“自我加压”来为“群众减压”,对44件案件开展公开听证,42件案件当事人对公开听证结果表示认同,进一步促进案结事了,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可信。公开听证的一起66岁老人关某某涉嫌盗窃一案,关某某积极退赃、赔偿并获得受害人谅解,且盗窃数额较少,我们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四、持续从严,不断深化过硬队伍建设
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我们牢记强检察必须强党建,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共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43次,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我们创新制定党建三落实“课程表”,细化20项工作要点、66项责任清单,以组织实、制度实、阵地实、内容实为标准,把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推动党建工作向实现理论学习好、党性锤炼好、正风肃纪好、办案能力好、工作效果好迈进,全力打造“四个实”“五个好”检察党建品牌。市检察院党建工作经验做法在全市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持之以恒提升素能。我们把提升案件质量、创建特色品牌作为突破口,开展“质量与特色年”活动,一方面持续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另一方面对确立的18项特色品牌工作持续跟进、督促落实,以抓质量、树品牌促进全市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申报的“构建‘三联动、四同步’食品安全检察工作模式”特色品牌项目被省人民检察院立项。我们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在市委直接关心关怀下,对县区人民检察院13名干部进行任职交流,11名35岁左右的新任年轻干部走上院领导岗位,基层班子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干事创业活力进一步激发。我们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开展“优秀办案团队”“十大杰出检察官”评选活动,对6个办案成效显著的办案团队、10名工作业绩突出的检察官进行集中表彰,在全市检察机关营造干事创业、积极向上的浓厚氛围。我们不断强化岗位练兵,以民法典颁布为契机,积极组织业务学习和岗位实战培训,开展全市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检察官办案质效展示等活动,着力提升专业素能,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加强。
驰而不息从严治检。我们始终坚持把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继续深化市委“深入纠四风、持续转作风”三年行动,以发生在检察系统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为反面教材,深入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对队伍做到从严要求、从严管理。我们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强力推进防止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落实,共记录报告事项78件,对内架起公正司法“高压线”、对外构筑说情干预“防火墙”,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我们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坚持刀刃向内,共查处违法违纪干警12人,在强化内部执纪问责同时,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坚决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凝聚从严治检合力。我们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充分发挥系统内巡察政治“显微镜”、政治“探照灯”作用,认真开展系统内巡察和巡察“回头看”,不断把全面从严治检推向纵深。
五、积极主动,自觉接受监督
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政协监督。我们一以贯之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在党的领导下履行职责。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先后就公益诉讼、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等形成专题报告,积极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市政协通报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诚恳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全力支持代表委员依法履职。我们进一步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主动邀请43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展厅、参加“检察开放日”、参与案件公开听证等重大检察活动,零距离接受监督。我们把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作为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依据,通过开展走访座谈、通报工作情况等形式,加强直接联系和面对面沟通,更加精准把握、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提升检察工作满意度。
持续深化检务公开。我们坚持把检察权晒在阳光下,以“阳光漯河”建设为抓手,常态化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52件、案件程序性信息4329件、法律文书1422件,增加司法办案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我们不断优化案件管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律师会见、查阅卷宗、材料收转等提供“一站式”服务,特别是在疫情期间,我们充分发挥智慧检察优势,积极主动利用远程办案系统为律师会见当事人提供便利,实现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与提升司法公信力“双赢”。我们持续强化检察宣传,以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为依托,依法依规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检察活动信息4700余条,在省市级以上报刊、网络媒体发布检察工作信息600余篇,持续提升检察工作影响力、亲和力、公信力。
各位代表!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我们众志成城,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以责无旁贷的检察担当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以法治保障疫情防控秩序平稳有序。这一年,我们站位靠前,紧紧围绕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学校复学复课等重点工作主动作为,在为大局服务中坚守初心、担当使命。这一年,我们奋勇争先,以开展“质量与特色年”活动为契机,更加扎实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民生工程,在为人民司法中践行初心、砥砺使命。这一年,我们强基固本,以党建三落实“课程表”、落实“三个规定”为抓手,进一步擦亮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品牌,对队伍做到从严要求、从严管理,检察队伍建设持续向好。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全市检察干警团结一心、奋力拼搏的结果,更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大局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特别是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社会经济发展面临较大压力,更需要我们做实做细服务举措,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法律监督质效发挥还不够充分,距离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三是检察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案多人少的矛盾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个别检察人员司法不规范问题还时有发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初步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全面实施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站位抓实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市委七届十三次全会擘画的宏伟蓝图为目标,找准切入点,找好结合点,抓住关键点,以更高水平的检察履职服务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两个上台阶”“四个走前列”“两个大提升”等目标任务落实,为深入实施新时代漯河经济社会发展“五个一”总体思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建成活力善治幸福安康新漯河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更加坚定党的领导,着力加强党的建设。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定位,强化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方向,持续深化党的建设,特别是党的政治建设,以模范机关创建为抓手,不断丰富完善党建三落实“课程表”内容,持续擦亮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品牌。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种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田”,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
二、更加自觉站位全局,着力服务经济发展。我们将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十三次全会精神,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市工作大局,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保障。依托已经建成的公益诉讼快检实验室,重点围绕食品安全、河湖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为我市“四城同建”贡献更多检察力量,让漯河经济社会发展体现更多检察元素。我们将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扎实服务保障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突出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精准对接企业司法需求,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企业家人身财产权利犯罪,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公平、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我们将立足检察职能,把巩固深化脱贫攻坚成果与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依法严惩坑农害农犯罪,开展司法救助服务乡村振兴专项活动,聚焦难点堵点问题,选准突破口着力点,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贡献检察力量。
三、更加积极履职尽责,着力维护公平正义。进一步发挥专业化一体化办案机制,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等犯罪,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提升站位、强化担当,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保持对黑恶犯罪压倒性态势,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结合检察办案,通过类案分析、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方式,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治理。在现有13个检务工作站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深入推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更高水平的平安漯河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四、更加注重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履职能力。持之以恒强纪律,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强检察权监督制约,高站位高标准抓好防止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落实,让严的主基调更加鲜明,严的氛围更加充盈,不断把全面从严治检引向深入。持之以恒抓作风,进一步巩固深入纠“四风”持续转作风、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成果,从严从实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坚决整治顽瘴痼疾,清除害群之马。同时,将“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带头办信”作为自选动作,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为企业解难题”实践活动,在为大局服务中体现担当,在为人民司法中塑造形象。持之以恒提素能,持续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增强教育培训实效,持续开展检察官绩效展示、优秀办案团队和杰出检察官评选等活动,营造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努力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民之所欲,法之所从”,人民群众对法治服务的更高需求就是检察工作努力的方向。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人民为中心做好“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群众身边每一件“小案”,以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履职,展现新作为、创造新成绩、建功新时代,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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