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13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连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中坚守初心,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中担当使命,积极助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民利,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市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取得新成效,业务工作取得新突破,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34个集体、42名干警受到省、市级以上表彰。其中,源汇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因出色办理“8.01”李昊烨、李磊等6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被省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二等功”、临颍县人民检察院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2019年度综合考评先进基层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被团省委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1名干警被评为“河南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一、树牢大局意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我们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服务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着眼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批捕20人、起诉24人,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助力精准脱贫,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依法起诉扶贫、征地拆迁等涉农领域职务犯罪7人,保障扶贫政策切实惠及群众;聚焦污染防治,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依法批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26人、起诉67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新期待。
助力全面推进“四城同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入落实新时代漯河经济社会发展“四三二一”工作布局、全面推进“四城同建”重大决策部署,邀请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大河报等近二十家省市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服务保障我市全面推进“四城同建”的意见》,综合运用打击、监督、预防、教育、保护等手段,切实加强对营商环境、生态资源、食品安全、文化创新等方面的监督保障,为新时代漯河奋勇争先、出彩添彩贡献检察力量。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坚决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11条执法司法标准和省人民检察院服务民营企业发展“30条意见”,在办理涉民企案件中,依法能不捕的不捕,依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如在办理我市某民营企业及法人代表周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中,通过释法说理,促使周某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依法对其变更强制措施,并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了企业生产经营不受影响。设立“市人民检察院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为民营企业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开展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涉民营企业民事案件监督专项活动等“服务民营企业六个业务专项”,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召开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积极走访双汇发展、北徐集团等重点民营企业,实地了解企业发展所需。市人民检察院服务民营企业的做法被省人民检察院作为创新项目立项。在审查我市舞阳县某化学有限公司被诈骗一案中,经检察机关监督立案,犯罪嫌疑人李某被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利典型案件。
二、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着力为建国7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落实“捕诉一体”要求,充分运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做到专业精准、繁简分流、确保质量。共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354人、起诉2554人。提起公诉的温金路等7人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我们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做好教育转化,促使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社会效果良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刑事诉讼主导作用,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悔罪,真心接受处罚,确保刑罚的社会效果。全年共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395人,提出量刑建议1191人,有效提升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了社会矛盾。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要求,坚持加大力度与确保质量并重,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优势,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及时解决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全年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78人、起诉121人,有力震慑了犯罪、弘扬了正气,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围绕“深挖根治”目标,推动专项斗争横向拓展、纵向深入,对办案中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及时移送71件,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暴露出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1件。在认真总结“8.01”李昊烨、李磊涉黑案件成功办理经验的基础上,重点抓好“1.26”马明君等52人、“3.26”吕恩赐等2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指控犯罪工作,用扎实的证据、准确的法律定性和量刑建议,指控犯罪、惩治犯罪,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其中,“1.26”马明君涉黑案件再次被省扫黑办评为“全省扫黑除恶精品案件”。
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治理。通过司法办案,对有关行业、领域存在的监管漏洞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5件,促进完善监管体系,推进行业治理。在办理张某虚开发票一案中,针对犯罪团伙利用他人信息虚假注册公司、虚开出售发票问题,及时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进建章立制和行业监管,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此类问题发生。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检调对接、以案释法等制度,推进依法治市和平安漯河建设。畅通群众维权渠道,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控告、申诉人员和来访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升级改造视频接访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联网接访,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与“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一同,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合理诉求。市人民检察院连续19年保持无涉检赴省进京访。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把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及时纳入司法救助范围,为16名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35.2万元,彰显司法关怀、传递司法温度。
三、坚持司法为民,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我们始终把民生作为最大的政治,着眼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民生民利。
全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坚决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依法批捕11人、起诉30人。与公安、食药监等部门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机制,对张某等3人生产销售注水猪肉案、高某销售含瘦肉精羊肉案等重大影响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补强证据,从重从快批捕起诉。办理的陈某、李某等11人制售假药案件,主犯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
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在去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公开向社会承诺对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质性答复”。我们坚决贯彻落实这一要求,牢固树立“办信也是办案、办信更是办民生”的理念,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作为全市检察机关践行初心使命的一项重要民心工程,深入具体抓、持续强力推,先后三次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工作开展。对收到的284封群众来信,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157件,已办结答复141件;同时把释法说理、化解矛盾贯穿于办信全过程,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我们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满意指数”。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高站位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全市两级院分别向政府分管领导和教育部门送达检察建议,并联合团委、妇联等部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信息报告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2019年12月4日,在市委关怀和市政府大力支持下,市人民检察院承建的我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展厅正式揭牌,市四大班子领导出席揭牌仪式,市委书记蒿慧杰、市长刘尚进亲自为展厅揭牌。截至目前,已有1500余人次在校学生到展厅参观、接受教育,师生反映强烈、效果良好。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共依法批捕34人、起诉29人。抗诉的殷某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被告人由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改判为十年。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14人、相对不起诉4人。扎实推进送法进校园“百千万工程”、“校园周边安全建设年”、“扫黄打非? 护苗2019”等专项活动,共同构筑校园安全“防火墙”。同时,积极落实向中小学特别是边远农村学校派驻法治副校长工作,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有57名检察长、副检察长、员额检察官分别担任我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共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宣传活动72次、发放各类宣讲材料2万余份,倾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召陵区人民检察院“检爱护未队”工作室作为“全省十大未检工作室” 被省人民检察院推介,相关工作做法向全省宣传推广。
四、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坚持忠诚、全面、规范、廉洁履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落实落地内设机构改革。按照省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原则,对内设机构进行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突出专业化建设和提升司法质量效率,高效精准办案。统一司法尺度,实行捕诉一体,同一案件批捕、起诉由同一办案组织、同一检察官负责到底;按照案件类型和业务性质成立专业化办案机构,市人民检察院设置八个业务检察部,各县区人民检察院也按照改革要求,分别设置办案机构,构建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并行的工作格局,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由“好”向“更好”迈进,创造了条件。
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刑事检察监督,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做犯罪的追诉者,又做无辜的保护者。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0件,监督撤案15件,依法纠正漏捕61人,纠正漏诉5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不高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442人、不起诉258人,最大程度减少对抗、增进和谐。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86人,被采纳78人。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共受理申请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19件,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99件,同步做好释法说理,引导服判息诉。对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和行政执行活动等,提请、提出抗诉18件,提出检察建议143件。认真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重大使命,努力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审查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5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0件,提起公益诉讼10件,推动实现保护公益的双赢多赢共赢。开展“沙澧河生态保护”专项活动,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动沿河环境治理。郾城区人民检察院建立了全市首个司法公益林补种基地,督促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当事人补种林木,促进生态修复。2019年,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我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视察,并给予充分肯定。
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涉嫌职务犯罪案件29件35人、起诉33人,其中厅级干部2人、县级干部4人,切实履行好检察环节反腐败工作重大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自行侦查权,依法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等犯罪6人。
五、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队伍
我们以“党建引领、纪律严明、作风硬朗、办案领先”作为队伍建设目标,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突出党的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求,把党的建设作为引领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做到组织实、制度实、阵地实、内容实,努力向实现理论学习好、党性锤炼好、正风肃纪好、办案能力好、工作效果好迈进。制定全年党建工作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课程表”;每季度专题听取落实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干警思想动态分析等情况;高标准建设党建展示大厅,被市直机关工委命名为“市直机关党性教育基地”;落实“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切实把党建工作融入社会、融入业务、融入基层、融入人心。市人民检察院代表市直机关工委参加全市党建观摩活动,获得总评第一。
抓实学习教育。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年共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39次、主题教育专题学习15次、集中研讨交流5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提升政治理论修养,切实把党的新思想新理论和各项决策部署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着力提升素能。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 “严管就是厚爱”要求,充分用好用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使红脸出汗成为严明纪律规矩的第一道防线。深入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继续深化市委深入“纠四风”持续转作风三年行动,通过警示教育、系统内巡察、检务督察等方式,主动发现违法违纪线索。依托“案件质量评查”“检答网”“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开展岗位练兵,院领导走上讲台进行授课12期。开展员额检察官办案质效展示评价活动,14名员额检察官上台展示办案成效,收到良好效果。
六、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改进接受监督的方式,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切实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等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坚持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建议;全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职,创新代表、委员联络方式,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公开听证、调研座谈、检察开放日等检察活动,零距离接受监督。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漯河”建设,不断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实现检察活动、案件信息公开常态化。全年通过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依法依规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检察活动信息、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等,不断提高司法办案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坚决把抓实党建工作作为第一责任,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始终遵循的政治立场,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一年来,我们坚决把抓好服务保障作为第一要务,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着力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一年来,我们坚决把抓紧队伍建设作为第一要求,不断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推动全面从严治检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市政协的民主监督,更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服务大局、助力经济发展上,个别工作没有找准结合点、发力点,导致服务效果不够理想,存在工作不平衡现象。二是在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上,距离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法律监督能力、监督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在落实司法责任制上,员额检察官紧缺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个别人员司法观念、办案方式还没有跟上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等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把握 “稳进、落实、提升”工作主题,固强补弱、练好内功,以担当尽责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以务实重干促进工作创新发展、以司法为民践行初心使命,努力为我市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两个上台阶、四个走前列”、“奋勇争先、出彩添彩”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大局,做好检察保障。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脱贫攻坚等目标任务,加强“双结对”驻村帮扶,严格落实《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依法惩治妨害脱贫攻坚犯罪。把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当事人及时纳入司法救助范围,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做到“应救尽救”,在助力脱贫攻坚中体现检察担当,在全面推进“四城同建”、“奋勇争先、出彩添彩”中展现检察作为。二是紧跟形势更新理念,认真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关于依法保障复工复产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开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五个专项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为企业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全面推进复工复产达产提供检察保障。依托市人民检察院服务民营企业“一站式”工作模式,探索在基层人大代表联络机构设立检务工作站,拓宽反映渠道,倾听企业呼声。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提供更加精准的法律服务。三是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新期待,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聚焦群众关切、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紧紧围绕社会公平正义,做强法律监督。一是落实“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要求,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同时,加强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以及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全力服从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坚决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维护防疫工作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把检察机关疫情防控责任扛牢抓实。特别是突出抓好制售伪劣防疫物资、借疫情诈骗、非法买卖野生动物以及公共卫生领域犯罪案件办理,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既体现依法从严又避免不分具体情况搞“一刀切”,确保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有机统一。全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到依法“可用尽用”,鼓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自觉接受改造,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全力做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把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件件落到实处。全力做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坚持“没完没了”的抓下去,让祖国的花朵在法治的阳光下绽放。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积极、稳妥”要求,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二是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聚焦“深挖根治”“长效常治”“行业整治”等重点,坚持依法把关、不枉不纵,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履行好维护一方稳定、守护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三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司法办案,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为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三、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检,做实队伍建设。一是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加强全市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积极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继续开展深入纠“四风”持续转作风三年行动,促进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重点在持续深化整改上下功夫,全面开展“回头看”,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入,确保队伍作风优良、形象优秀。二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检务督察力度,持续开展系统内部巡察,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坚决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以对自身腐败“零容忍”的态度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确保队伍纪律严明、清正廉洁。三是持续开展岗位练兵,培育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发挥人才引领示范作用,加快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队伍素质过硬、本领高强。
各位代表,使命重在担当,实干正当其时。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忘为民初心、牢记检察使命,为谱写新时代漯河更加出彩添彩的绚丽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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