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博平台,立博官网

图片

漯河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7-12 09:30      来源:办公室       

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2月26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连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中心任务,以“遵循规律、强化监督、提升能力、争先创优”为工作主线,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奋斗目标,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步。

一、时刻不忘初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检察院,我们把使命扛在肩上,担当作为,动真碰硬,守护发展大局,捍卫人民利益。

主动服务中心工作。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10人,提起公诉 25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新旧动能加快转换。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突出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和互联网金融犯罪,批准逮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 23人,提起公诉46人。围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查处为官不为、乱作为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犯罪11人。积极参加国土出让、城乡规划等联席会议,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3名检察官分别入选市委法律专家库、受聘为市委法律顾问。

全力护航企业发展。连续两年召开服务企业发展座谈会,开展“检企共建”“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努力把检察工作做到企业家心坎上。积极回应企业诉求,让守法者得到实惠,让违法者付出代价。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刑事犯罪硬起手腕、重拳惩治,批准逮捕侵犯企业产权、破坏生产经营犯罪22人,保护投资人、管理者和企业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查办在项目审批、资金扶持、物资采购等环节“吃拿卡要”、商业贿赂等犯罪7人,割除危害企业发展的腐败“毒瘤”。

用心维护民生民利。公开承诺办好十件为民实事,引领检察跟着民意走,工作围绕民生干。着眼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呼吸上清新空气、吃上安全药品食品的期待,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案23人,依法起诉该类犯罪41人,让破坏生态宜居环境、危害群众健康安全的不法分子,必须受到法律追究。着眼人民群众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期待,部署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谁打扶贫资金的歪主意就坚决查办谁。立案侦查涉嫌侵吞私分失地老人生活补助金、套取村室建设扶持资金、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经商谋利等职务犯罪18人,挖出了啃食群众利益的“贪蚁”。临颍县检察院、舞阳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查办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先进院”。

二、强化责任担当,着力优化政治生态

职务犯罪是最严重的腐败。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投入反腐败斗争,确保我市正气充盈。

反腐力度只增不减。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努力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06件149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71件103人,人数同比上升39.2%,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5件46人,人数同比上升48.4%。查案增幅居全省首位,取得建院以来历史最好成绩。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追赃、追逃一起抓。对“围猎”腐蚀干部的21名行贿人快查严处。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6300万元。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6人,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紧盯资金使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医药购销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专项行动,实行贪渎并查,让腐败分子心惊胆战。共查办厅级干部1人,县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32人;立案侦查涉案金额20万元以上大案32件,300万元以上大案7件。依法查办了省环保厅原副厅长陈新贵、信阳市财政局原副局长赵国富等涉嫌贪污、渎职犯罪4人。立案侦查了市西城区管委会原副主任杨永峰、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处原书记杨文兴等一批贪污、贿赂窝串案,有力地惩治了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蛀虫”。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对澧河水环境综合治理生态工程、城区道路改造等工程项目开展同步预防,就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贷款贴息项目等领域开展预防调查,帮助减少廉政风险点。到金融、电力、通信、财税等单位,组织预防宣讲、警示教育85场次,为干部职工接种“廉政疫苗”,提高腐败免疫力。延伸预防效果,针对发现的少征、漏征税款问题,督促依法追缴1200余万元。把牢廉洁关口,全市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联网,为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信息查询3800余次,有行贿污点的19家企业和47名个人被取消投标资格。

三、倾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把保一方平安、促一方稳定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牵头召开全市刑事诉讼办案座谈会,健全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机制,着力依法稳、准、狠惩治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33人,同比上升48.9%;提起公诉1762人,同比上升44%。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从快从严批准逮捕温金路、高丽红等1案20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案件,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贩卖毒品等犯罪72人,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克服案多人少困难,全力配合“盗抢骗”专项整治行动,依法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95人,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宽严相济化解矛盾。推行非羁押诉讼,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239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109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官释法说理,促进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110件。依法妥善办理控告申诉案件142件。我市连续17年涉检赴省进京非访为零。市检察院和郾城区检察院、源汇区检察院分别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文明接待室”称号。2名检察官分别被评为“全省刑事申诉业务标兵”“全国刑事申诉业务能手”。  

温情检察传递关怀。与劳动监察部门建立农民工讨薪讨债办案协作机制,2名恶意欠薪的用工单位负责人被批准逮捕、判处刑罚。坚决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维权撑腰打气,从快起诉猥亵妇女、拐卖儿童等犯罪11人,为特别困难的23个刑事被害人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彰显检察人文关怀。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动参加防范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举办“送法进课堂”巡讲30场,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5件,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心理救助。对8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封存犯罪记录,帮助他们迷途知返、重回校园。

四、强化检察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加强检察监督,坚决规范侦查活动,坚决纠正错误裁判,坚决防范冤假错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可感受的公平正义,实现“无贵贱”“无贫富”的公平正义。

坚定不移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16件21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依法追捕43人、追诉97人。追捕追诉的109名被告人,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追捕涉嫌毒品犯罪的被告人凌远贵,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该案件被评为“全省侦查监督优秀案件”。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界限,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7件9人。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在县区公安局、派出所派驻10个检察官办公室,前移监督关口,支持依法办案,受到公安机关的欢迎。

坚定不移强化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对定罪量刑不当和审判程序违法案件提出抗诉,持续监督纠错,促进审判公正。逐案核查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人员,监督收监执行5人。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51名没有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被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办理的4起刑事执行监督案件,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全省刑罚交付执行法律监督精品案件”“全省财产刑执行检察优秀案件”。强化财产刑执行监督,推动81件财产刑案件得到执行,执行金额2280万元。市检察院提出完善罚金刑执行的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采纳,为严格司法贡献了漯河检察智慧。

坚定不移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牢记检察机关“公共利益代言人”的身份,全面推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在国有资产保护、环境污染治理等领域摸排线索13件,立案1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履行职责,开展排污整治、补植复绿、生态修复等工作。对违法裁判调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违法执行情形,启动调查核实程序,提出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7件。

五、坚定改革意志,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面对改革叠加,我们坚定决心、凝聚共识,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努力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体系。 

积极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认真开展员额检察官遴选、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定岗工作。业务岗位人员占政法专项编制人数的85%,司法行政岗位人员占政法专项编制人数的15%,切实配强办案力量。突出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员额检察官依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直接对案件作出决定,终身承担责任,完不成办案任务退出员额。“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检察权运行新模式初步形成。

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适应庭审实质化对检察办案的要求,严格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发挥诉前引导、审前过滤的作用,推进侦查活动从“抓人破案”向“证据定案”转变,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环节。全年共对496件案件作出退回补充侦查决定。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案件,决定不批捕238人,不起诉40 人。制定办理重死刑案件细则及证据指引,加大技术性证据审查力度,更加审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我市高质量办理死刑案件经验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公诉案件质量评查位居全省第三名。

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决拥护中央决策,全市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预防部门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工作全部完成。共划转政法专项编制123个,占全市检察机关政法专项编制总数的25.5%;转隶检察人员94人,占全市检察机关政法专项编制人数的22.8%。向纪委移交案件线索66件75人。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始终,引导转隶人员自觉服从改革需要,在新岗位为反腐败再立新功。自1978年恢复重建检察机关40年来,我们始终忠诚党的事业,顺应人民意志,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为我市反腐败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历史将记载检察机关这一荣光。

六、加强队伍建设,厚植检察发展根基

打铁必须自身硬。我们以“纪律严明、作风硬朗、办案领先”为标准,锤炼队伍、树立形象、打造铁军。

着力政治立检固本培元。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四个意识”,紧跟领袖旗帜,确保我市检察机关坚定的政治本色。加强党的建设,赴红旗渠开展党性锻炼,组织“不忘初心”主题党日、检察官宪法宣誓、“检察之星”评选等活动,树牢宗旨意识,增强为民情怀。5个集体和3名检察人员,分别荣获“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市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全市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着力素质强检提升能力。向教育培训要素质能力,以实战实训提升办案本领,举办业务培训、技能比武54期。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问题调研成果,在全省民事诉讼法学研讨会上被评为一等奖。积极参加全国、全省业务竞赛,培养行家里手。涌现出“全国优秀反贪侦查员”“全省优秀反贪局长”“全省优秀反渎局长”“全省优秀公诉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等30余名优秀人才。

着力文化兴检激发活力。建设荣展室,举办“勿忘责任”书画作品展、“我的从检之路”文化沙龙、全市检察机关秋季运动会,增强爱岗敬业意识,增进队伍活力。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促进理性、文明、规范司法。郾城区检察院被评为“省文明标兵单位”,源汇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先进院”。以“感动漯河十大人物”临颍县检察院干警汪川川为原型拍摄的微电影《点燃》,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平安中国优秀微电影”。

着力从严治检维护形象。诚恳接受省检察院党组为期两个月的政治巡视,提出严明纪律、改进工作的措施。按照“廉政建设抓不好,一切工作等于零”的理念,先后开展“讲纪律、守规矩、强素质、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召开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促进全体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问题就谈话提醒,发现违纪行为马上就查。立案查处违纪人员3人,辞退1人。

七、主动接受监督,保障严格公正司法

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我们自觉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严格执行宪法规定,对人大负责并认真报告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后,我们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审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提升工作水平。针对市人大常委会关注的在重点项目用地上违法建房且纠正迟缓等问题,主动介入调查,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犯罪2人,推动违章建筑被迅速拆除。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案件评审、庭审观摩、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活动,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及时落实、件件反馈。市委书记蒿慧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存正、市政协主席吕岩先后到市检察院视察工作,充分肯定检察工作成效。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将选任、管理职责交司法行政机关承担,选任市级人民监督员22人,邀请人民监督员独立评议职务犯罪案件42件。加强与律师的沟通协作。为律师提供网上预约会见、刻录电子卷宗光盘,律师辩护意见全部书面附卷核查。应公开的案件信息一律网上公开,对重大敏感、争议较大的案件,组织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把案件事实、证据晒在阳光下,接受社会监督评判。

强化检察内部监督。推进“智慧检察”建设,利用大数据案管平台监管办案。市检察院和各县区院办案数据全联通、全覆盖,所有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督,办案数据网上生成,检察办案每个环节都纳入制度“篱笆”。定期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办案风险评估。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反向审视,及时纠正错误、补正瑕疵。纪检监察人员同步跟进办案,防范执法办案不规范、不文明、不廉洁。

2017年是全市检察工作任务繁重艰巨的一年,更是大有作为的一年。我们取得的进步,是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支持的结果,更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倾心注力、建言献策。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面对新时代漯河发展大局,服务经济、助力企业、保障民生的视野还不够宽广;二是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新的职责,尚未全面充分履行;三是检察改革配套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员额检察官紧缺、案多人少矛盾突显;四是基层基础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个别检察人员仍然存在素质不高、纪律意识不强等问题。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省检察院部署,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法律监督为主责,以公正司法为核心,以推进改革为动力,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升政治站位,围绕市委工作布局做出贡献。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领袖和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检察工作。对标新时代漯河经济社会发展“四三二一”工作布局,跟进经济转型升级、城乡融合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决策,出台具体意见,创新服务措施,确保检察工作与发展大局同频共振。

二、贴近民生关切,积极回应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聚焦人民在经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做实民生检察、涉农检察、生态检察工作。配合公安、法院,积极投入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以决胜的精神状态、雷霆的实际行动,严厉打击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犯罪,打掉背后的“保护伞”,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共享小康社会。

三、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强化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加强对刑事拘留未报捕、未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监督,更加有力地保障人权。积极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错误从宽判处缓刑、免刑等问题,防范冤假错案。抓好对财产刑、强制医疗、社区矫正、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工作,保障刑罚执行公平公正。聚力民事行政检察,重点开展审判程序违法监督和执行监督,遏制虚假诉讼。加大公益诉讼力度,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为、正确履行职责。完善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依法对职务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提起公诉,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贡献检察力量。

四、深化司法改革,推动检察事业不断创新发展。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为检察工作跨越发展打造新动能。完善员额检察官管理制度,加强业绩考核考评,健全员额退出、增补机制,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运转高效、协调配合的组织结构。年底前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实行扁平化管理,提升司法效能。深入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

五、持续从严治检,确保队伍忠诚可靠能力过硬。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全市检察之星”评比、先进典型选树活动,激发检察人员时刻忠诚履职、勿忘责任、敢于担当。依托河南检察官学院漯河分院,分类开展教育培训,培养更多的岗位能手、业务尖兵,提升队伍整体素能。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韧劲,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对自身腐败行为“零容忍”,确保队伍纪律严明、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昨天的奋斗为今天奠基,美好的明天从今天起航。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牢记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厚望和期待,主动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以拼搏的精神,以奋斗的姿态,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启新时代漯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