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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

发布时间:2022-07-12 17:01      来源:未知       

漯河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

 

党的十九大对作风建设作出了新的部署,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发挥党员领导干部以上率下作用,坚定不移地把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引向深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自觉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对标,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按照市委、省检察院具体要求,结合全市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方法

1、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检察工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活动,带着题目下基层,围绕主题搞调研,坚决避免没有明确主题和实质内容的调研活动。

2、市院领导同志开展调研活动,要坚持听真话、察实情,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帮助基层院分析问题症结、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被调研单位汇报工作要实事求是,多讲业务、队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弄虚作假、敷衍塞责。

3、市院领导同志不同时安排到同一基层院调研。要认真落实市院党组成员联系基层院制度,每位领导同志每年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不少于4次、走访不少于6天。调研报告交政研室,择优刊发到《漯河检察论坛》。

4、市院领导同志到基层调研时,可安排与调研主题相关的部门人员1-2名随行,被调研单位原则上安排1位负责领导陪同;市院内设部门负责人到基层调研时,被调研单位原则上安排对口部门1位负责人陪同;与调研任务无关人员不陪同。

二、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5、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上级领导机关、市院领导和同志到基层开展调研、检查指导时,同城不安排用餐。确需公务用餐的,统一安排在机关食堂。

6、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公务住宿不安排超规格住房,房间不摆放香烟、鲜花、水果。

7、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新修改后的《禁酒令》。在检察机关各类会议、考察调研、学习培训、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中,全面禁止饮酒,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

三、简化会议活动、文件简报

8、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提倡开短会、讲短话。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合理安排讨论时间。全市检察长会议每年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可合并召开,会期半天;各部门业务工作会议,时间不超过半天。

9、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和发文规格。发文要减少随意性,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能用电话、传真等手段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不涉及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工作,不涉及全局性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决定等内容,原则上不印发市院文件,确需印发的以办公室或部门名义印发。 

10、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和时效。弘扬“短实新”优良文风,做到简明实用,除重大工作部署性文件外,文件稿一般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者具体任务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4000字;报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一般不超过2000字;简报每篇控制在1000字以内。

11、规范文件处理程序。严格落实起草部门负责人第一审核把关责任,办公室加强对发文的综合协调和把关。办公室根据授权,对下级检察院和其他机关行文;其他内设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与业务对口部门之间相互行文,不得直接对下级检察院和其他机关行文。

12、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材料。市、县区两级院间文件传递应多通过检察内网、机要通道传送、发布。已发电子公文的,一般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四、务实高效开展新闻报道

13、突出宣传报道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监督办案、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检察文化等方面内容,宣传报道检察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办案人员的先进事迹。市院领导同志活动的新闻报道,要从简、控制数量、字数、时长和推送频率。

14、充分运用市院互联网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加强对检察工作的宣传报道。

15、充分发挥宣传部门职能作用。对外宣传、新闻报道工作由政治部宣传处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新闻宣传稿件发表前,报有关领导、处室审核把关。

五、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

16、从严规范公务出国(境)活动和外事纪律。严格落实因公出国(境)有关规定。根据上级计划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出国(境)考察学习活动,不把出国(境)作为待遇,不搞平衡照顾。

六、持之以恒厉行勤俭节约 

17、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杜绝铺张浪费。严格执行节油、节水、节电等节能指标,倡导低碳环保健康的工作方式;办公用品要避免频繁更新,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购置;加强车辆配件更新、维修费支出的管控,降低运行成本。

18、严格控制出差、考察活动。出差活动能合则合、能并则并,严格控制公务出差数量和人数;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外出考察活动一律不作安排;出差、考察期间不得超标准食宿,严格按照标准乘坐交通工具;严禁借出差、考察、学习、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

19、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落实派车单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公务活动确需安排车辆的,由计财处统筹负责,尽量安排集中乘车。长途尽量减少自驾车,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出行。严禁违反规定使用警灯警笛、超速行驶、闯红灯。

20、从简安排节庆活动。严禁借节庆之名大吃大喝,严禁组织公款消费娱乐活动。

21、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带头树立良好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七、切实加强督促检查

22、认真抓好落实。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高检院、省院规定和本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深入学习、抓好落实,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23、加强督促检查。监察部门要将执行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实施办法情况列入检务督查内容,定期组织检查,督促落实。

24、本办法由市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